东莞纬达皮革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东莞纬达皮革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洪梅镇新庄管理区原厂址进行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东莞纬达皮革有限公司的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东莞纬达皮革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新庄管理区,主要从事熟皮加工,生产原料为经过初步鞣制的蓝湿牛皮,在该公司内经复鞣及整饰等工序处理后,现状年产牛反毛皮32万张。现由于生产业务扩大,公司决定扩产,增加投资700万元,生产规模从32万张扩大到270万张,生产废水排放量从160吨/日扩大到2000吨/日。
扩建项目投资总额700万元,主要产品牛反毛皮产量增加约15900吨。扩建工程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9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 ?
1、扩建项目采用碱沉淀法对含铬车间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含铬车间废水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840吨/天,生产废水由厂区内配套的具有2000m3/d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生化法对制革废水进行二级处理,生化法采用厌氧水解—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回用1300吨/天,回用率为65%,生产废水排放量为700吨/天,进入太阳洲西海,污水排放标准按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处理后废水的排放标准为:pH=6~9? CODcr≤100mg/L? BOD5≤20mg/L? SS≤60mg/L? Cr+3≤1.5 mg/L 色度≤40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太阳洲西海,远期待望洪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在处理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纳污水体的影响是有限的,不会改变其现有水质状况。
2、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磨革屑、喷涂机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池臭气。采用源头治理方法,磨革屑采用去除率为95%以上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妥善收集处理后尾气引至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的粉尘浓度≤120 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工人身体健康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喷涂工序产生废气,将排放有机废气经处理率为95%以上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机废气排放量24.01t/a,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74mg/m3,排放速率3.3kg/h,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 mg/m3,15米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8.4kg/h。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对于车间生产过程排放的工艺废气车间要加强通风换气,安装强制性的通风换气装置,加强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保护。食堂厨房的烹调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烟囱在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处理后的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2.0mg/m3 。
3、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磨革机、削皮机、转鼓、喷涂机、车间排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对于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比如说磨革机等设备,进行吸音隔声处理,加装消声设备。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使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的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60dB(A)。
4、固体废物中的生产原料蓝湿皮包装物、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地区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辅料包装物由辅料生产厂家回收;蓝湿皮削匀边角料、磨革革屑、修边下脚料等含铬革屑废弃物外售,作为再生革原料或提取胶原蛋白及降解产物,同时回收铬;喷涂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喷涂涂料散落后形成的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复鞣含铬废水碱沉淀污泥由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后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见下表。
项目 |
要素 |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
单位 |
水 |
废水总量 |
27.075 |
万吨/年 |
CODcr |
26.467 |
吨/年 |
NH3-N |
2.708 |
吨/年 |
大气 |
粉尘 |
4.15 |
吨/年 |
固体废物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
392.2 |
吨/年 |
3、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即日起到4月20日,公众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4月21日。
3、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前往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东莞办事处索取阅读。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东莞办事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地址:东莞市旗峰路159号东远大厦902(中乔大厦对面)
电话:0769-22321946 传真:0769-22321945???
联系人:王勇 Email: szhj_dg@163.com
特此公示!
东莞纬达皮革有限公司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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