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宿州市东南部,距市中心2公里。规划范围是:东起沱河,西到宿怀路西500米,南起南环路(大外环),北至纺织路,面积为6.8平方公里。南环路南500米以内为开发区预留地,面积为1.9平方公里。2001年7月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开发区性质为:以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工业,加强地方传统产业的技术更新改造;适当发展居住、商贸等第三产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

1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1环境空气现状调查

(1)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和掌握大气环境评价区内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开发区各功能分区的性质、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特征等因素,同时考虑主导风向的作用、均匀布点和代表性这些原则,全区共布设5个监测点,调查因子为:SO2、NO2、PM10、TSP。

(2)单项污染指数评价结果显示:评价区域内各关心点的SO2、 NO2的小时浓度、日浓度, TSP 、PM10的日浓度均未超标,都达到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SO2、 NO2尚具有较大的容量空间。TSP 、PM10的单项指数较高的情况均发生在规划设施用地及规划教育用地,这可能与开发区正处于施工期的建筑扬程有关。从总体上讲,整个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目前还处于较好水平。

(3)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结果显示:各功能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数值在0.44—0.58之间,整个开发区的综合污染指数为0.53,小于0.6,对照评价级别分类,可以看出开发区空气质量属于清洁型。

1.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三八河的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COD、 BOD5、氨氮、石油类均有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26、1.11、1.08、1.09、0.48,由此可知三八河的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水质属劣V类。

铁路运河的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COD、 BOD5、氨氮、石油类均有超标,5号监测点的超标倍数分别为0.94、1.71、1.41、10.95、0.86;6号监测点的超标倍数分别为0.77、0.85、0.62、8.95、0.69。其中氨氮指数超标严重,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水质属劣V类。

运粮河的监测结果显示,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米至3500米段的水质良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浍河的监测数据显示,除了挥发酚指标略有超标外,其它指标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水质良好,基本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1.3声环境现状调查

(1) 开发区区域声级昼间在43.1~56.5 dB(A),面积计权后平均声级为50.1 dB(A);夜间在34.3~55.4 dB(A),计权平均声级为40.7 dB(A),区域声环境达到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Ⅰ~Ⅲ各环境敏感点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2类标准。

(2) 宿固公路两侧噪声主要受大型运输车辆的影响,但整体车流量不高,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平均声级均符合4类标准值,宿固公路与一般道路24小时声级起伏规律基本一致,夜间21:00~6:00时段声级较低;昼间11:00~13:00时段声级稍低,高峰小时不明显。

(3) 京浦铁路,沿线区域环境背景声较低,铁路噪声是主要影响声源,受铁路影响声级昼夜基本相同,30m处平均66.1dB(A)。

2污染源预测分析

2.1开发区现状污染源排放调查

⑴开发区产生废气的主要污染源是: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宿州福润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庆安药业有限公司、宿州聚圆堂药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SO2、NO2、烟尘排放量为19.74t/a、0.26t/a 、3.82t/a。

⑵开发区车辆交通产生的NOX、CO目前排放量为0.68 mg/m/s、1.14mg/m/s。

⑶开发区内主要工业水污染源排放废水共计92.51万m3/a,排放CODcr65.36t/a。其中最大的一家公司: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废水排放量为57.83万m3,CODCr排放量为32.67 t/a,废水排放量和CODCr排放量分别占总排放量的62.51%和50.0%。

⑷开发区目前现有人数约1万人,人均综合用水量为650升/人.日(含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用水、消防用水、未预见用水等),人均系数取1.4,则开发区现有居民的生活用水量为332.15万 t/a,污水排放量为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298.93万 t/a。

⑸目前开发区内已经调查的各企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量为每年1.32万吨,均可综合利用,利用率达到100%。开发区按人均1kg/d计算,则共计产生生活垃圾3650吨。

2.2 开发区近期污染物预测

(1) 近期预测SO2、NO2和烟尘排放量分别为234.1t/a、79.1t/a、42.7t/a;

(2) 近期年废水量874.37万m3,其中CODCr排放量为1049.23t,NH3-N排放量为218.59t;

2.3 开发区远期污染物预测

(1) 远期预测SO2、NO2、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281.2t/a、110.8t/a、51.2t/a;

(2) 远期年废水量1294.43万m3,其中CODCr排放量为1553.49t,NH3-N排放量为323.59t;

(3) 远期开发区年固体废物预测产生量为:生活垃圾5475吨、一般固体废物2.64万吨。

3环境影响评价

3.1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评价

⑴开发区主要污染源排放在各功能区中形成的长期浓度均达到各功能区的环境质量目标,各功能区预测指标全部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目标要求。近期,SO2、NO2和PM10年平均长期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55mg/m3、0.0052mg/m3和0.0028m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26%、6.5%和28%。远期SO2、NO2和PM10年平均长期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03mg/m3、0.00736mg/m3和0.0032m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17%、9.2%和32%。与背景值叠加后,将不会造成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等级的下降。

⑵ 根据对周边地区污染源的调查,开发区周边污染源距离开发区距离都较远,对开发区影响较小。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⑴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t/d。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可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⑵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COD、 NH3-N预测浓度在评价范围内在评价范围内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污水对运粮河的水质影响不大。

3.3声环境影响评价

⑴ 开发区区域声级现状昼间在43.1~56.5dB(A),面积计权后的平均声级为54dB(A);夜间在34.3~55.4dB(A),计权平均声级40.7dB(A)。区域环境达到2类标准,属于“安静”水平。

⑵ 交通干道大车比例高,是主要交通噪声源,但现状车流量较小,昼间平均声级约58.1dB(A),平均声级约43.8dB(A),昼、夜均达到4类标准,高峰小时不明显;一般道路昼间达到4类标准,夜间接近2类标准限值;铁路影响声级昼夜基本相同,30m处平均70dB(A)。预测区域噪声水平一般。各类区域中,居住文教区声环境质量较高,接近安静水平(指数0.73)。

⑶ 交通干道是影响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声源,1类标准适用区约80%面积达标,住宅区计权平均声级约昼间56dB(A),夜间44dB(A);2类标准适用区约80%面积达标,计权平均声级约昼间61dB(A),夜间53dB(A);企业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工业集中区可达到3类标准。

⑷ 主要交通干道红线处声级普遍超过75/70dB(A),空旷区域距离道路红线50~60m以远的区域昼间声级低于70dB(A),达到4类标准;夜间200m以远可以达标(限值55dB(A));开发区次要道路(II、III类道路)红线处昼/夜声级为67/62dB(A),20m以远昼间达到2类标准、夜间达到3类标准,夜间达到2类标准的控制距离约为50~60m;小路(I类道路)路边昼/夜声级约为65/60dB(A),昼间约15m、夜间约40m达到2类标准;铁路中心线30m处昼、夜声级均约70dB(A),基本达到铁路边界噪声标准,约150m以远低于60dB(A)、200m以远还高于4类区间标准限值55dB(A)。

3.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开发区内各企业目前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19232t/a,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3200t/a,危险废物产生量共计2382t/a,生活垃圾的产生量3650t/a。预计开发区远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量预计将达到36639t/a,其中一般工业固废26400t/a,危险废物4764t/a,生活垃圾5475t/a。未来开发区固体废物采用综合回收和卫生填埋相结合的处置方式,符合固废处置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3.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⑴开发区规划的6.8平方公里范围,陆生生态现状是以半自然的结构简单的耕地生态系统为主体,区域内未见珍稀动、植物种类。

⑵水土流失发生在施工期和施工地段;开发区建设减少了农业耕地,可采取覆垦补偿消除局部不利影响。

3开发区原属老城区边缘,城市化的发展、小城镇化和区域性经济增长的需求愈来愈大,郊区农业的地位改变和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变化是不可避免和客观需要。因此,开发区建设和工业企业引进,增强整个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是有益的。

4 陆生生态的类型主体并未发生根本性质改变,从整体上区域内生态结构和功能得到改善,绿地有序增加,如水域得到保护。周围人文景观作用得到充分的合理利用。

5 开发区建成后周围景观发生变化,荒丘农田消失或减少,河两岸绿化带、主干道绿化带等点、线、面结合,使整个开发区景观更系统。开发区各分区环境整洁、协调;居住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宜人,景观优美。荒地、耕地分散无序变为自然生态园,湿地河道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分散不协调的村落,杂乱建筑将被现代化建筑所取代。景观评价的协调性、生动性、多样性将变好,总体环境将变好。

6适应于经济园区绿化建设的新模式,选取合适的绿化树种。在以工业用地为主的经济园区内,规划充分利用自然丘陵、道路,河流建设绿化体系,尽可能保留开发区内的自然丘陵,形成经济园区良好的生态和景观环境。将主要的公共绿地沿城市道路建设和集中的主题公园建设,提高绿地的使用率,提升开发区的形象。

3.6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⑴人口:开发区人口规模将达到2~3.5万。开发过程中拆迁、移民安置问题应给以高度重视,建议采取妥善安置、补偿和技术技能培训等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⑵公共设施:开发区的建设使区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包括绿化面积增大、商业网点增多、生活环境美化、物质供应丰富、学校的质量提高、出行交通方便等。

⑶文化:大量的外来人口必将带来外来文化和习俗,新的观念对传统文化将产生冲击,并使开发区的投资软环境发生显著的变化。

⑷居住环境:开发区按规划成商贸区、旅游区、生活区几大功能区。并且居住区引入生态小区的理念,开发区的居住环境将明显得到改善。

⑸经济发展:开发区建设的直接作用是加速区域的城市化过程,并因此使农业种植业萎缩,郊区产业结构进一步向第三和第二产业转化;

⑹收入分配:当地农民的生活将会受到明显影响,其收入水平有下降的风险。而转化为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人群收入会有提高。大批高级管理人员进区将带动本地区薪金水平和消费水平的上涨,也会使本地区的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⑺耕地减少:开发区建成后,耕地完全消失,但由于林草地和水域湿地增加,总体上则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拟对受影响群众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实行住房货币化安置与住房实物安置相结合,原有住房面积与户籍人口兼顾,劳动力动迁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积极做好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经过努力,凡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力争每户至少得到一个就业岗位;有技能的劳动者在参与开发区建设中收益;使多数身体健康的“4050”(即女性40岁左右,男性50岁左右)人员收到相应的谋生安置,缓解项目占地拆迁的不利影响;最终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用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⑴大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和PM10,水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和NH3-N。

⑵按照A值法模型的总量控制原理,计算得到总量控制区各污染物因子的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为:SO2:4661.8t/a;PM10:6108.6t/a;其中总量控制区内中低架源各污染物因子的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为:SO2:1553.9t/a;PM10:2036.2t/a。按照总量控制及调整原则,开发区SO2和PM10允许排放总量为1554t/a和2037t/a。

⑶运粮河CODcr和NH3-N的水环境容量为1713.67t/a 和347.18 t/a。开发区水环境总量限值CODcr和NH3-N分别为CODCr:1553.49t;氨氮:147.18t.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小于运粮河的水环境容量,因此,污水处理厂CODcr和NH3-N排放满足运粮河环境容量要求。

5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⑴本报告认为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是对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细化和具体落实,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活动就是贯彻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措施,区域规划服从和遵循城市总体规划,两者有很好的一致性。

⑵工业区、居住区和景观区的选址分析表明,开发区规划中功能区的选址符合生产力配置的基本原则,符合功能活动的基本需求,符合“顺其自然”的生态规律,因此基本上是合理的。

⑶开发区规划和功能组团布局利用了地貌形态自然分割,充分利用了现有基础及周边设施对该组团功能的支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⑷开发区不同功能区域的区域功能明确,因此对应于国家对各功能区的适用质量控制标准也明确,各功能区的环境功能区划总体上完全符合国家和宿州市政府的要求,开发区的环境功能要求与宿州市政府的要求完全一致。因此本报告认为,开发区总体规划对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定是合理的。

⑸开发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评价表明:居住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总分为61.75分,属于“较适宜”级;工业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总分为79,属于“适宜”级;风景旅游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总分为62.5,属于“较适宜”级。

6环境管理及监控体系

⑴开发区环境管理系统存在以下问题:尚未自上而下形成高效的管理网络。已建企业环境统计资料不够完整。

⑵本报告按照ISO14000的要求,并就环境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环境风险管理提出了设计框架。

⑶本报告就开发区环境监测计划提出了初步的设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要素、实施机构、并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污染源的监测站位和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提出了具体建议。

7主要的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7.1对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建议

⑴根据规划,在宿固公路以东,纺织路以南布置居住用地。经分析,本报告书认为居住用地的北部与纺织路、工业用地间缺乏分隔。这将使这一部分的居民受周围噪声的影响较大。建议适当调整布局控制50m间距用于公建用地;并沿纺织路采用坡度绿化等措施;在住宅建筑设计中采取高度控制、针对性房型设计等措施,缓解交通噪声对住宅区的影响。

⑵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水土保持法,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制订水土流失保持方案。

7.2主要污染控制措施

⑴加强废气排放治理措施。首先,开发区应要求进区企业采用清洁工艺,以使气体污染物不外排进入环境空气,尽可能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其次,如需排放,应当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并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开发区周围的环境空气污染不因工程投产、运营而日趋严重。

⑵控制各功能区的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各地块的新建企业必须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规定的排放限值(环境容量),在此基础上实现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⑶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植物能清除空气中的尘及吸收SO2,因此扩大绿化面积,能增加开发区环境大气自净能力,改善大气质量。绿化应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应考虑在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卫生防护林带;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烟尘的车间与要求清洁的车间或部门之间应设隔离林带;在要求较洁净的工厂四周不宜采用有扬花、飞絮的树种;对树形、色彩的选择应与环境相协调,还应兼顾采光和通风的要求。绿化布置应与管线与道路布置密切结合,管线附近不宜栽种深根性树。

⑷调整能源结构,提倡清洁能源。随着国家重大工程“西气东输”项目,宿州市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将得到调整,这将更有利于开发区环境质量的提高和改善。

⑸提高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发区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减少企业分散处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优点,但这对开发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开发区应加快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排污企业排放污水或废水时水质必须达到开发区污水管网纳管水质标准,无法达到纳管标准的必须进行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再进行集中统一进行二级处理。

⑹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或污水管网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申报,其水污染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经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同意。

⑺加强开发区河道的环境治理,开发区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河道、水环境景观功能不受破坏。

⑻加强车流组织与交通管理,规定国境车辆、重型运输车辆的行驶线路,原则上只在除景观大道以外交通干道通行,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扩散道整个区域,重点保护住宅区、文教区的环境质量。

⑼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虽然预测中没有计算企业、公建固定源噪声的影响,但并不是说其对环境没有影响,因此在企业、公建设施建设前期环评阶段就应对固定噪声源的位置布局、控制措施提出要求,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⑽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车辆,委托专业公司收集运输,运输公司必须持有有毒有害废物运输资质,并每年通过资质认定。

⑾制定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建立开发区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对开发区内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成分特征、排放方式及污染防治设施和废物的主要去向进行备案,并对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能力评估。

⑿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禁止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发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⒀依照“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①建立开发区固体废物管理体系;②实施清洁生产审计,从源头削减废物产生;③加强公众舆论宣传;④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④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⑤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⑥完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

8总结论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宿州市东南部,距市中心2公里。规划范围是:东起沱河,西到宿怀路西500米,南起南环路(大外环),北至纺织路,面积为6.8平方公里。南环路南500米以内为开发区预留地,面积为1.9平方公里。2001年7月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三八河、铁路运河、运粮河的部分河段水质参数都不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要求;声环境基本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要求;开发区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较好,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本底值较好,能够满足国家III类标准要求。开发区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可行。开发区建设生态景观带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近期,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功能要求,运粮河达到功能所要求的水质,声环境质量能基本满足不同功能区的要求,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陆生生态的系统功能与结构将得到改善和加强,水生生态系统不会有显著的改变,整个开发区的景观将呈现优美、清洁、舒适的特性。

开发区总体布局结构合理、界面清晰,土地利用类型具有较高的生态适宜度,环境功能区划与保护目标和区域类型互相匹配,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很好的相容性。开发区的规划方案得到了公众的广泛支持。本报告书认为,宿州市开发区的规划方案总体合理可行。“人与自然”是永恒的主题。建议开发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划方案,并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真正使宿州市开发区在环境和经济上可持续发展。